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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实习律师公示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0日作者:湖北律协
考核结果公示
今有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范小旭一年实习期已满,符合考核申请条件,现向省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省律师协会经书面审查,初步考核合格。现将范小旭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自2014年12月10日起,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以上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电话告知湖北省律师协会,电话为027-87233215。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